1.各国驻华使领馆是该国驻我国的外交机构,负责办理该国签证,它代表着一个主权国家。您申请的签证是否被通过是该国主权内的权力,任何国家、机构、个人均不得干涉。因此,各国驻华使领馆没有向您解释为何拒签的义务。
2.各国使领馆的签证费用一般是按对等原则来进行的。如:我国驻美使领馆对美国公民收取的我国签证费约为1000元人民币左右,美国驻华使领馆也收取我国公民1000元人民币左右的访美签证费。
3.您按签证国要求交纳签证费用后,签证国使领馆会按照规定给您办理签证。但无论签证能否通过,签证费用都不会退还。
丹麦王国(丹麦文:Kongeriget Danmark)是斯堪的纳维亚组成国家之一。它位于北欧,领土包括日德兰半岛及周围443个已命名岛屿。南部就是德国,北部濒临大西洋、北海与波罗的海。瑞典和挪威分别位于丹麦以北及西北方向,与丹麦隔海相望。丹麦、挪威和瑞典被合称为斯堪地那维亚国家。在丹麦,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感受到那种激发安徒生创作美丽童话的氛围和景观。丹麦的乡村美丽宁静,衬以众多的庄园和古城堡,为丹麦增加了许多妩媚。这里气候温和宜人,一年四季都适合旅游。
二、签证材料
1.护照
①护照在归国后至少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护照末页需本人中文签名(不要用铅笔签名);护照至少留有连续2页的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②如有旧护照,则一并提供原件;如旧护照遗失,提供遗失证明;(注明护照号,是否有签证记录和拒签记录);
2.照片(半年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2张,照片背面签字)
3.名片(本人名片2张,如有请提供)
4.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5.户口簿(提供户口簿整本复印件,从第一页印到第一张空白页,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6.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7.邀请函:
①邀请函(6个月内有效): 由目的地申根国政府出具的官方邀请函或者由担保人签字的邀请信。如邀请人现居住在中国,本人出具邀请函。邀请函内容包括:申请者的个人资料(姓名, 出生年月,护照号码)、逗留时间天数 、逗留目的、保证其返回中国、费用由谁支付、双方联系方式、邀请方亲笔签名。
②邀请人身份证明:如果是丹麦公民出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如果不是丹麦公民,须提供该邀请人有效旅游护照及有效居留许可证的复印件。
③担保人财务担保原件:
A.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该担保人过去3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
B.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已签字的担保书;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8.双方关系证明:
①如是探亲,需提供经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②如是访友,请出示证明关系的原件材料(照片,信件 照片等)
9.在职证明:
①提供打印在有准确单位地址、电话的抬头信纸上的英文在职证明,加盖公司公章或人事章并有负责人签名和职务(如申请人本人是负责人,请公司其他高管签名,不可以自己签名)。
②在职证明内容包括:申请人在公司的职务、月薪,在现在工作单位工作时间、此行目的、行程日期、准假天数、说明谁承担费用并保证其遵守当地法律以及按时返回中国,公司保证申请人回国后保留其职务(具体内容和格式详见样本)
10.营业执照: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企业单位可用组织机构代码证代替)。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必须有近一年内的年检章。
11.资金证明(可以是配偶名下的资产证明,同时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①银行卡对账单:银行出具的近六个月的有进出账记录的工资卡对账单、银行卡对账单或存折复印件,对账单上须能显示持卡人姓名及卡号(切勿在最后突然存入大额款项,存款余额越多越好,须有银行盖章)。
②存款证明:银行出具的本人名下至少3万元(建议5万元)的存款证明原件,需冻结3个月。
12.资产证明:以下财产证明,请尽可能多提供,有助于出签:(可以是配偶名下的资产证明,同时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①房产证复印件;
②购车证或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③股票交割单或其他资金证明。
13.行程安排:如您行程中包含其他申根国家,在丹麦境内停留的天数必须是最多的:
①英文的行程单
②往返机票预订单(必须与您的英文行程单保持一致)
③酒店预订单(必须与您的英文行程单保持一致)
14.医疗保险:旅游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须是电脑出单,手写保单无效)
①保险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须有进行保险索偿的可能性;
②旅行医疗保险须适用于所有申根国家和逗留全程;
15.个人资料表:填写真实完整的个人资料表一份并本人亲笔签字。确保联系电话真实有效、保持畅通便于领馆联系;
16.面试:办理此签证需要面试,面试当天需携带上述要求中所列材料的相对应的原件。
三、预订须知
须知:此价格不含保险,详情请咨询客服
① 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签证资料。
② 特别声明:签证是主权国家或地区的政府行为,您的签证是否获准完全由签证国使领馆决定。
③ 我社作为目的地使领馆指定的签证代送机构,将按照各国(或地区)使领馆的相关规定审核及代送签证申请资料和签证费用,不对是否批准签证承担任何责任,拒签后使领馆不退签证费,且不管出签与否,除证件外其他材料使领馆不退还。
④ “预计工作日”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假期、使馆内部人员调整等,则有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
⑤ 请申请人取到签证后再做出行安排(机票和酒店预定等),如未取得签证即安排行程(预订机票和酒店等)有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对此,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⑥申请人通过代理旅行社办理签证过程中,不可以擅自与使馆单方面联系,若因申请人与使馆间直接产生联系,我社将立即撤销签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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